永远不可能离开

灵魂相认 番外 【第1128篇日记】

/一篇番外日记/


【所有苦难最后都只会在脑子里打个旋儿,最后留下来的就只有我爱你这件事。】


2030年5月13日  晴/雪


好像好久没有写过日记了,感觉一直对不起这个日记本儿,每次想起来都离上一篇过了好久。

不过写完这一篇,这个小本子应该就用完了。

我往前数了数,好像写了1127篇了,而这是第1128篇了。

真是个吉利的数字。

我写写最近发生了什么吧。

在冰岛生活的这一长段时间,我已经很适应这里的气候了,和千玺在这的日子,也越发觉得安静而舒适。

每天清晨起床,总能看到千玺安静的脸,他真的很可爱。

我也才发现,他熟睡的时间越来越长,越发爱上赖床了,可是怎么办呢?我只能宠着他啊。

五月份了,这边的天气依旧冰冷,平时还是得穿着大外套,千玺的外套都是我的,虽然说我只比他高一点点,但是他穿着外套的样子总让我想起小企鹅。

很可爱,30岁的千玺,在我眼里永远都是那个14岁的小朋友。

那天我和他一起去岛的另一边采购,牵着他的手过马路的时候,我总是容易恍惚,恍惚间他还是那个当年迷迷糊糊冒失容易发愣的少年。

不自觉间我会把他的手攥在手里,握的紧紧的。

这个傻瓜大概会觉得疼了吧,但是一动不动任由我拉着。

冰岛人民的友好,也是中国里享受不到的待遇。

我和千玺去过的每一个摊位,离开的时候,摊主总会送上一句:“你们要幸福啊。”

经历了这些常人不会经历的困难,我们俩应该都会比很多人更会努力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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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日相安无事,我和千玺就一起经营着一个小小的便利店,因为地理位置的问题,这儿的租金很便宜,但是客人还是挺多的。

日常收入也足够了。

因为我的生活,早就习惯了平平淡淡,一日三餐,足够简单,也足够幸福了。

每天清晨唤醒千玺,然后在9211128小红屋里一起洗漱刷牙,穿衣穿鞋,偶尔用轮滑代步,在冰岛街头,丝毫不担心车祸问题,到达便利店,就是一天新的生活。

而千玺比我更能适应这里的节奏。

我发现我们其实很容易遗忘。

那些过往的芥蒂和隔阂都让我们遗忘的很快,因为与我们而言,能够在一起就难能可贵了。

今日清晨,千玺居然赖床不起,不愿打工了,反而把我一把抓到凳子上,让我当他的模特。

或许是我31岁还留有童真,就是很皮的想乱动。

看着他一脸想打我,但是又无可奈何的样子真好玩。

花费大半天,千玺总算是用他半年没用的画笔把我画了出来。

不像是从前的简笔画,我好久没见千玺这么认真的画画了。

真是怀恋呀。

这一次油墨重彩,应该是把我用情绪颜色表达了吧,那些灰明的斑斓,总让我忍不住回顾过去的38年。

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是彩色的呢?大概是拥有千玺之后吧。

是呀,这一年多来,那些零散的记忆,早就归位了,我所有的回忆早就可以拼凑成过往的样子了。

那些刻苦铭心和怦然心动。

我全数记得。

所以我只想好好爱千玺,往后余生,发生什么都不再任性的一味自己想。

这幅画,大概就是让我想到了这么多吧。

所以,当时的我,很认真的看向千玺,千玺还在一脸兴致勃勃的告诉我这幅画的终极奥秘,就是解析他。

但我没忍住,亲上了他的嘴巴,那张噼里啪啦说个不停的嘴巴。

亲上了。

然后。

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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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过不久,就是520了,冰岛是不知道520的寓意的,但身为两个中国人,我觉得即使30岁了,还是可以庆祝一下的吧。

也想不到怎么庆祝,但是我就是想给千玺一个浪漫体验。

我觉得小两口还是得留一些浪漫记忆的。

哦对了!毕竟我们都30岁了,是时候养孩子了,我背着千玺偷偷把手续办好了,挑了个黑发黑眼睛的漂亮女孩。

明天想带千玺一起去把她领回家。

这算是浪漫吗?

哈哈,好咯,第1128篇日记写完了。

过往恩怨也烟消云散,我要换个新本子再开始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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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王俊凯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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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en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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